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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调整发货管理规范和违背承诺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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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消息,淘宝网11月30日发布关于《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违背承诺》规则变更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给买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11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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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更新发货时间认定标准;增加违背发货承诺的违规情形;特殊商品违背承诺处理措施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变更后,物流公司有回传信息的订单,以物流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如物流详情为“已揽收/揽件”等状态)的时间为准。其中由菜鸟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物流服务的订单,其物流详情在“包裹已出库”状态后显示“正在发往分拨中心”、“已进入分拨中心”、“已完成分拨集包”、“已从分拨中心发出”四种状态的时间为准;通过尚无物流节点信息回传的物流公司发货的订单,以物流公司底单展示的发货时间为准;虚拟充值类订单,以平台系统收到发货成功信息或卖家向平台回传卡密等发货信息的时间为准;虚拟非充值类订单,根据交易形式,以卖家实际提供服务的开始时间为准。

《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变更后,“卖家违背交易方式、服务承诺的”具体情形包括: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淘宝网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承诺、破损补寄、破损包退等服务承诺,但卖家拒绝履行或承担的;卖家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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